分類:投稿 作者:佚名 來源:網絡整理 發布時間:2023-03-23
7月10日中午,店主梁燕坐在柳州市箭盤路一間“無牌商店”里,望著街上的人來車往嘆氣:店面招牌被拆掉了,別人還以為這里是“無證黑店”咧,哪敢奢求什么好生意?自去年2月份柳州開展市容環境綜合整治行動以來,市內不少臨街店面招牌“不?!?。根據相關部門要求,招牌就是招牌,不得含有經營服務項目、商品名稱和電話號碼等內容。梁燕店面的噴繪招牌因印有外賣電話,被城管人員強制拆除。
“這到底是美化城市,還是扼殺商業個性發展?”臨街店面招牌整治行動帶來的“千店一面”,引來很多商戶和網友的質疑。一項旨在美化城市的舉措,如何取得商業個性發展與城市統一規劃的“雙贏”,考量著城市管理者的智慧。
箭盤路一門面的招牌因不符標準已被拆除。
疑問
招牌上有電話號碼有何不妥
近日,有關柳州臨街店面招牌不得標注經營服務項目、商品名稱和電話號碼的話題,引發廣大商戶和網友的質疑:一個聯系電話雖小,但可能關乎一個店面的生存。相關部門如此“計較”,豈不是與“執法為民”的理念相悖?
據介紹,日前,柳州很多臨街店面招牌因為印有聯系電話,被城管部門以“有戶外廣告嫌疑”為由要求去除,導致很多商家的招牌留下鏟除的痕跡;有些商家的招牌因為是噴繪廣告招牌印刷,字樣無法鏟除,只能撕掉。
部分網友認為,職能管理部門應該為中小企業創業、發展提供便利,而不該在意招牌上有無電話號碼這樣的非原則問題,“如果從美化城市角度出發,加了電話號碼不美,難道招牌開天窗就美了?這規定是否有些不近人情?”
“每條街,每個商鋪各有特色,為何一定要千篇一律?”部分網友甚至認為,柳州城管部門的執法依據——2015年2月9日下發的《關于加強整治和規范設置沿街店面招牌工作的通知》,與國家工商總局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《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》相悖,“招牌整齊劃一的規定與國家允許的個性設置條文相左,一個部門的內部通知是否可以作為執法依據?”
回應
按實際情況執法 不搞“一刀切”
門面招牌,說小了,是一家店鋪的臉面;說大了,可以反映一座城市的精神面貌。近年來,相關部門通過大力實施市容市貌整治,讓柳州“山清水秀地干凈”的“城市名片”逐漸被外界熟知和贊嘆。然而,作為城市的另一張“臉面”,戶外廣告牌、臨街店面招牌卻依然存在“多、濫、雜”等亂象,需要整治。
去年2月份,根據《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》等相關法規,柳州市城管部門出臺“新規”,對戶外廣告牌、臨街店面招牌等進行綜合整治,堅持統一區域路段統一規劃、統一設計、統一標準“三統一”原則,并規定沿街商業門店實行一店一匾,招牌上不得含有經營服務項目、商品名稱和電話號碼等內容。
針對公眾“城管與招牌電話過不去”等諸多質疑,柳州城管部門公開回應稱,從今年4月29日起,《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》等規定已廢止。根據《廣告法》、《柳州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》等相關規定,柳州市市容管理局作為戶外廣告設置的管理部門廣告招牌印刷,可以根據柳州本地實際,相繼出臺《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》等規定,門店招牌不能作為戶外廣告使用,只能是標注“店名”等信息的設施。設置在店面門楣上方的牌匾,應當僅用于標注店面名稱,不得發布所經營的商品、服務、門店地址、電話等信息;一家店面,只設置一塊招牌,其上下必須保持同一條水平線等。
柳州城管出臺“招牌上不能標注電話號碼”舉措,是否有法可依?記者從柳州市法制辦、工商局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獲悉,目前國家法規對“門頭、招牌能不能放電話號碼”并沒有硬性規定,而是由地方政府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管理。全國各個城市的相關規定也不盡相同,“但門頭、招牌設置虛假信息是法律嚴禁的”。
“整治戶外廣告牌、臨街店面招牌,是城管部門依法行政的一項日常管理工作,其目的就是要確保城市臉面干凈、清爽?!睋菔惺腥莨芾砭謴V告科一韋姓負責人介紹,整治的重點其實是規范招牌設置和剔除虛假廣告,能不能設置電話號碼則具體問題具體分析,并不搞“一刀切”。
“現實中,一些商家誤把門店招牌當成戶外廣告,發布相關信息,這是違反相關規定的?!边@名負責人介紹,針對群眾的投訴和建議,城管人員在具體執法過程中,也將視所設置電話號碼實際區別執法:如所設置電話號碼比例適當,不影響門店招牌整體美觀,予以保留;如所設置電話號碼與門店招牌名稱比例失調或位置不當,則應予以拆除,但不鼓勵商家在新設置的門店招牌上標注電話號碼。
愿景
期待“人性化操作”帶來雙贏
雖然整治行動是為了維護城市形象,旨在扮靚柳州面貌、提升城市文明品位,但因為被指缺乏“人性化”,受到不少非議和阻力。記者在采訪時聽到不少店主抱怨,門店招牌統一“變裝”,讓街頭“千店一面”,缺乏商業生氣。而且門牌連個電話號碼都不給放,間接扼制了實體店面的發展空間。
“門面招牌以及電話號碼,無疑就是一個實體店最好的名片。如果連這點經營資本都被剝奪了,店面如何生存發展下去?”店主梁燕說,很多實體店的招牌都具有品牌性和標識性,很多生意也是靠“電話”而來。如果整條街的招牌都是一個面孔,豈不是讓顧客找不著北?自己的商店“無牌”后日漸蕭條,就是最好的實例。
“從城市美觀出發,城管要求統一、美化門面招牌可以理解,但至少要允許店面保持一定的個性,并充分考慮經營者的實際需要,不能以犧牲商戶利益為代價?!痹诩P路開店的李軍介紹,“千店一面”不僅于城市面貌改造無益,也不利于烘托當地的商業氛圍。如果因為“一個電話”就要改招牌,不僅是浪費,對一些經營困難的商戶也是一種負擔。
在“爭議中改革”的整治臨街店面招牌活動,如何取得商業個性發展與城市統一規劃的“雙贏”?據一業內人士介紹,上海外灘的南京路,最吸引人的就是五光十色的招牌和霓虹燈。柳州相關部門可以借鑒,在統一整治的前提下,執法不妨人性化一些,從方便群眾生活、便于商家發展角度出發,做到既符合商家個性發展,又美化城市面貌的平衡和“雙贏”,這樣的“造美”才能真正體現政府部門“執法為民”的氣度、打造“山清水秀‘臉’干凈”的城市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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